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AI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保护各方权益,维护网络生态。办法明确了显式标识(如文字、图形提示)和隐式标识(如数字水印)两种形式,要求相关服务提供者在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时添加标识,并对传播平台提出核验和提示义务。此外,办法强调不得恶意篡改或隐藏标识,同时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审核AI生成服务的相关材料。此举将有助于推动AI产业健康发展,防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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