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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消息,据天眼查显示,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近期登记了名为‘即梦AI/Dreamina AI’的美术类作品著作权。该公司于2018年10月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英,注册资本达1亿美元,由抖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即梦AI作为一款面向创意爱好者的AI表达平台,支持图片创作、视频创作及探索创意世界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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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OpenAI将照片转为吉卜力风格是否侵权?
近日,OpenAI更新了GPT-4o的文生图功能,用户可将照片转换成吉卜力风格并在社交平台分享。这种技术迅速走红,但也引发关于版权问题的讨论。
首先,吉卜力风格属于创意范畴,著作权法保护具体表达而非创意本身。因此,若仅用于个人欣赏,不公开发布,则此技术服务不构成侵权。
然而,人工智能训练涉及大量已发表作品,若未获授权可能存侵权风险。美国政府正在探讨这一问题,人工智能公司主张无需授权即可训练,艺术家则呼吁应先授权后训练。目前,中美司法实践中对此尚无明确结论,因此当前服务暂不视为侵权。
若用户将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网络,仅限个人使用则属合理使用,不侵权;但若涉及他人版权作品或肖像,则有侵权风险。
此外,尽管吉卜力工作室注册了相关商标,但人工智能服务商提供此类服务属于商标合理使用的范畴,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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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首例“AI 生成图被侵权”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去年5月,王某用AI软件生成图片并发布,次月该图片出现在某科技公司广告中。王某起诉该公司侵权,法院认定图片受著作权法保护。一审判决科技公司赔偿王某4000元。法官表示需评估输入关键词及创作过程的独创性。目前,国内法律对AI创作作品的保护尚无明确说法,呼吁加快AI版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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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发布文章讨论AI训练中的著作权问题。协会指出,AI训练使用的数据资源库涉及全球海量著作权作品,开发公司面临授权困难及费用问题。协会提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有效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难题,且著作权使用费标准应基于多方因素合理协商确定。协会强调,著作权与AI并非零和博弈,合作共赢是最佳选择。同时,呼吁建立AI产业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对话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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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了武汉首例AI图片创作者维权案,认可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原告王某于2024年5月17日在小红书发布了一张使用AI软件创作的图片,获得了大量点赞和收藏。6月20日,王某发现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抖音账号上使用了该图片进行广告宣传。王某随后提起诉讼,并于5月26日对该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创作过程体现了其个性化表达和智力劳动,图片受著作权法保护。最终,法院判决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00元。此判决为AIGC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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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作权局发布新指引,明确AI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仅提供提示词的用户不能被视为作者,因为AI系统内部会对提示词进行调整。这意味着,像《太空歌剧院》这样的AI作品无法在美国申请版权。不过,使用AI辅助创作并不一定影响作品受法律保护,关键在于是否有显著的创意修改由人类完成。该指引强调了逐案分析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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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作权局发布报告,明确单纯通过AI系统提示词生成的内容不受版权保护。这意味着《太空歌剧院》等AI作品无法在美国申请版权。报告指出,即使使用者输入提示词,也无法控制最终表达结果,AI会自行调整补充。然而,若人类对AI生成内容进行显著修改,则整体作品仍可获得版权保护。美国著作权局强调,目前科技尚未发展到允许用户对AI输出过程施加极大控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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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胖东来商贸集团发布声明,谴责多个第三方网络平台账号未经授权使用AI技术生成于东来的声音,并非法剪辑和篡改其享有著作权的视频内容,加入误导性文案,导致公众混淆。这些行为侵犯了于东来的人格权及著作权,损害了公司品牌形象。胖东来表示严厉警告并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此前,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宣布自明年起,员工结婚不收彩礼,婚礼规模不超过五桌,且不靠父母买房买车,此言论引发了社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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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著作权争议频发,成为全球法律界的焦点。近期,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与AI音乐公司Suno、Udio对簿公堂,指控后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已发行音乐训练AI工具,要求禁止侵权行为并支付每件侵权作品15万美元的赔偿金。同时,美国《纽约时报》亦起诉OpenAI和微软,指责其未经许可使用该报数百万篇文章训练AI模型。在中国,AI文生图著作权第一案宣判,法院首次确认AI生成图片具有“作品”属性,使用者享有著作权。欧盟《AI法》生效,强调AI模型提供者须遵守现有著作权制度,制定合规方案,识别受保护内容,且在开发训练过程中需取得授权。中国《著作权法》需借鉴欧盟经验,明确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规则,完善集体管理制度,保障权利人和使用者权益。这些事件反映了AI发展对传统著作权制度的挑战与影响,预示着全球范围内对AI伦理、法律与政策的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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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闻协会于7月17日声明,指控谷歌、微软等科技巨头的AI搜索引擎可能侵犯著作权。这些公司被指通过搜索联动型生成式AI服务,擅自利用新闻报道作为信息源,生成似新闻的回答,导致不恰当转用和错误内容。协会呼吁服务商在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前提下获取使用许可,并要求政府加快修订《著作权法》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以适应AI技术的发展。新闻协会强调,AI搜索直接展示新闻内容,已超出“指路”范畴,构成对原创内容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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