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11月22日,广州市促进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发布《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第二版)》。根据方案,智能网联汽车运营主体需满足国内外累计测试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且测试里程不少于100万公里的条件。此外,在广州市划定的测试区内,车辆需完成三级测试路段合计至少10万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并且在此期间未发生由运营主体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失控状态。具备整车生产制造资质和研发能力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该方案旨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升自动驾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举标志着广州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2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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